2012-03-15 02:04 ||點閱:304
命出豬具結:於法無據
農委會從昨天起,要求養豬場進拍賣場前,須切結未使用瘦肉精。第一天雖高達九成六配合,豬農內心百味雜陳,因這項半強制性措施,有違依法行政原則,不但做法可議,也無助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食品安全管控作為亂了套!
農委會要求豬農切結沒使用瘦肉精,沒切結者就公布名單並提前抽驗,係農政官僚系統舊思維產物,出發點即使是為了維護養豬產業,根本是把農政單位應負的嚴格查緝責任,轉而要求豬農自己證明沒違法用藥。
農委會應聽聽昨天豬農的心聲:「現在才要加強稽查?太晚了吧......農委會根本是打小孩給美國人看!」
豬農的情緒反彈可以理解。按理,政府應站在輔導管理立場,管控源頭、落實稽查豬農有無違法用藥才是要務,如今在美牛瘦肉精風暴節骨眼上,公布台豬也用瘦肉精,就要求全台豬農自清,難怪會竄出「圍豬救牛」陰謀論。
且依現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法規,都沒有授權農委會可以要求養豬戶自行切結,進口商也不可能被這樣要求,如此事前禁制作法已違反平等原則。如果切結是豬農自發性行為,就無爭議;如今政府以干預性手段介入市場,本質就是行政濫權!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uo228/archive/2012/03/15/2107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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