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松鼠】
你相信緣分嗎?其實,就跟見鬼一樣,非得等你見到了,你才會相信。如果,現在你單身,走在路上突然出現一個你心目中的Mr. Right、Miss. Right,你敢走向前去,不管出糗於否,都要跟他/她講上一句話嗎?
或許這對於情場老手、或是常泡夜店的人來說,是很輕而易舉的事,因為對他們來說,眼前的是獵物,從來不是對象;但一般人可能會羞於啟齒,總認為搭訕是一種盲目的舉動,也才會有類似打賭輸了,就去跟人家要電話或告白之類藉故壯膽的老套遊戲。
的確,有時就是需要旁人來敲邊鼓、壯膽一下,但若是只有你一個人呢?該怎麼給自己勇氣?這裡當然不是鼓勵你亂槍打鳥,要你見一個愛一個,緣分這種東西往往只能意會不能言傳,關於緣分、一見鍾情這檔事,需要一種很強大的內在驅使力量,甚至說的玄一點,好像有人在你耳邊,說:「就是他!」而且你也一眼認定就是他,哪怕他只是靜靜的坐在那裡,什麼也沒做。
這時,面子,我認為就暫時拋在一邊吧!反正,就一翻兩瞪眼的事,不要太白目頂多碰一鼻子灰,每天比這更糟、更煩、更複雜的事,多到數不清,不是嗎?所以,更該勇於追求屬於你自由意志的選擇,而不是到老的時候,隨便找個人嫁了,或隨便娶個外籍新娘結了。
除了,勇於追求,另外耐心等待也同樣重要。很多時候,緣分什麼時候來,誰也說不準,但若是因為「空虛寂寞覺得冷」,就把自己輕易的交出去,那就要有「相見恨晚」的心理準備,因為你的「退而求其次」,錯失足以令你失去理智、放棄一切的那個人。
雖然,很多時候,結局都會告誡我們:最愛的人往往也傷得最深、找個最愛的不如跟最適合的,但任何感情都一樣,沒有走到最後,所有的過程就只是過程,但若是連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氣都沒有,那樣的遺憾肯定會糾纏你一輩子!
這也是我不排斥復合的原因,尤其是分手的對象是你很愛很愛的,當初可能因為年紀小不夠成熟、或不懂得珍惜,甚至由愛生恨的撕破臉,當然劈腿也有可能;但等到幾年過去,你仍惦記著他,好的、壞的都無法抹滅他在你心中的地位,等到哪一天,再相遇,如果還是來電,我仍會毫不考慮的再愛一次!從來沒有所謂復合行不行,只是我不想退而求其次的感情!
◎小松鼠個人部落格:http://mypaper.pchome.com.tw/xxt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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