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健全小組」(財政小組)日前舉行第一次會議,引起社會廣泛注意與關切。該小組經由10位委員票選出六大租稅與財政優先改革議題:前者包括資本利得課稅、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檢討以及能源稅建置可行性;後者則包括管理國家債務、檢討地方財政以及開發國有財產等三者。其中,大家事前即已預測到的資本利得課稅議題,不出所料的高列所有選項中的第一序位,顯見財政小組對該項議題的挑選頗有共識性。只是,此消息一經披露,存在台灣社會已久的證所稅敏感神經,立即又被挑動起來,隔天股市隨之暴跌165點。立法院也因此要求財政部長劉憶如至財委會做專案報告,接受立委們的質詢。
資本利得課稅不公乃係我國所得稅制最大弊病,長久以來一直無法有效解決。有錢人的所得來源中資本利得的比重相對較高,因此若能對資本利得課徵較高的稅,讓有錢人多繳一些稅,對貧富差距縮小的確有顯著的幫助。問題是要對有錢人課稅並不容易,尤其是在全球化的環境下,資本移動方便且無障礙,對有錢人課稅太重,政府擔心他們會把錢搬移到國外,甚或受到打擊而不再累積儲蓄,到頭來不但政府課不到稅,甚至連原先所要達到的課稅公平也無法完成。這其實也是我國長期以來一直不敢對資本利得完整課稅的真正癥結所在。如果這次財政小組是玩真的,則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打破這套自陷泥淖的邏輯死結。政府要先對自己有信心,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經營,台灣所孕育出的競爭力與吸引力,有錢人絕對不會只因為增加一點稅負就貿然拂袖離去。
台灣資本利得課稅存在兩大罩門:就證券交易所得而言,是1988年復徵證所稅的股市夢魘;就不動產交易所得而言,則是迄今仍無法丟棄的土增稅憲法包袱。1988年9月24日當時的財政部長郭婉容宣布復徵證所稅,股市接著連續19天無量下跌,投資人驚慌失措,哀鴻遍野。這個慘痛的歷史教訓幾乎已變成台灣投資人共同深刻的記憶與傷痕,始終難以忘懷。24年後的今天,正好提出討論課徵證所稅的財政部長劉憶如即是郭婉容的女兒,頓時讓社會大眾被喚起了一陣莫名的巧合恐慌。坊間流言耳語開始流竄,徒然為八字尚還沒一撇的證所稅改革,增添了些許人心的浮動與不安。
其實,深烙記憶深處的印象有時往往是選擇性的。回顧一下24年前的情景,證所稅復徵雖然一開始的確對股市造成巨大衝擊,投資人信心幾近潰散瓦解,但經過政府緊急採行八大穩定股市措施,大盤情勢隨後便逐漸恢復正常。從加權股價指數觀察(1985至2011年),復徵證所稅的那一年(1989年),全年股價漲幅高達88%,年終日加權指數為9,624點,迄今仍是股市的最高紀錄。反而是1990年股價全年跌了53%,該年證所稅雖已停徵,但股市泡沫的破滅仍然一發不可收拾。如今檢討起來,1988年宣布復徵證所稅造成股市連跌19天的慘烈景象,並非後來政府決定再次停徵證所稅的主因,但民眾的記憶符號卻始終無法改變,自此以後,總是習慣性地把對證所稅的恐懼一股腦地轉化成那幾天「我們曾經共同擁有過」的夢魘。其實,當時再度停徵證所稅的真正理由,應是課稅稽徵行政對民眾造成的不便與埋怨,假人頭戶的充斥(為享受個人1,000萬元免稅)以及股票交易成本的認定困難(各種複雜的計算方式)等,引發民眾與政府的納稅對抗,搞得各地國稅局無不焦頭爛額,最終只好宣告放棄。此一事實真相倒才是如今若想要再次恢復課徵證所稅,政府真正需要有充分準備的大挑戰。
不過,這次證所稅復徵的時空環境條件因素,顯然要比1988年那次有所不同與改善。首先,資本利得課稅制度的不公已經變成台灣民眾共同的抱怨與憤怒,強大民意支持稅改並期待貧富差距縮小,讓這次改革工程的啟動站穩了最重要的第一步。其次,2006年實施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已將部分證券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一併計徵最低稅負。雖然證券交易所得仍得以與其它納入最低稅負的免稅所得共用法人200萬元與個人600萬元的免稅額,且個人之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亦尚不適用最低稅負制,但無論如何,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公平性已有不少提升。
據財稅中心資料顯示,被個人最低稅負制納入的證券交易所得都是占大宗者。2010年申報最低稅負制的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達41億元左右,其中屬於綜所稅所得淨額為零者為9億5千萬元,屬於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者則為9億元。此外,當年度最低稅負制補徵的綜所稅額共計17億元左右,其中來自於所得淨額為零者達2,200萬元,來自於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者則為2億元左右。由此可知,證券交易所得雖然只是放在最低稅負制中課稅,但卻已對原先核定不須繳稅者或最高所得者皆產生了加稅的效果。
既然社會輿論如此期待對稅制大刀闊斧的改革,且熱切渴望財政小組分組會議能為證所稅找到一條新出路,我們因此鄭重呼籲所有成員捐棄成見,在最低稅負制的基礎上,共同合力為證所稅改革謀求良計,督促政府勇敢而果斷地踏出稅改第一步。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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