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提升油電事業績效 不能光說不練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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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油電事業績效 不能光說不練 - 聯合新聞網
Apr 3rd 2012, 17:51

油價上漲一成,電價也可能在下個月跟進,引發民眾反彈,畢竟除了荷包縮水外,各種物價也可能跟漲,效應非同小可。不可諱言,近年燃料成本飆漲,油電價格卻因緩漲、凍漲政策而未全數反映,從補貼公平性、能源使用效率等各方面而言都不合理,確應回歸常態調整機制;但是,要讓社會認同漲價,強化改善台電、中油等獨占、寡占國營事業的經營績效,與建立機制、推動節能等同等重要。為此,馬總統宣布,將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行政院長陳冲更表示,要延攬知名企業CEO(執行長)協助診斷及建言。這些宣示有其意義,但要掌握關鍵,不能光說不練。

台電的燃料主要仰賴進口,而近年國際原油、煤等持續上揚。依據估算,台電迄2月止累計虧損已達1,322億元,再不改善,恐面臨破產。做為國內唯一的電力事業,政府不會讓台電破產;若依一般公司減少虧損的方式,不外乎提高售價、增加銷售、降低成本等三種策略,而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提高售價最困難,特別是原已嚴重虧損,漲價只會加速流失市場,通常只剩削價求售與降低成本兩種選擇。

但是,台電是法定的獨占事業,並無市場機制約束,對消費者而言,漲價也僅有接受與否的問題,而無替代業者可選,加上電力對民生及產業的必須性,調漲電價勢必衝擊GDP與物價,使得政府在決定價格時格外謹慎。因此,漲價雖可反映成本,並擺脫凍漲、緩漲等扭曲經濟運作的民粹政策,而減價、增量則與節能減碳的綠色大勢相左,但別忘了還有降低成本這個選項。

依據電業法,電價的計算是一種「成本加成法」,電價的訂定,是以電業收入扣掉必需成本、獲得合理利潤為計算基礎。簡單的說,台電每度電價的計算,是「(成本+合理利潤)/總售電度數」。依此公式,理論上只要成本增加,電費就該上漲。由於欠缺市場競爭,加上「成本加成法」結構,無論獨占事業的成本多少,都能透過漲價來保障獲利,如此一來,事業不僅沒有降低成本的經濟誘因,還可能出現徒增不當支出卻毫不在意的「鍍金效應」。電力是民生必需服務,政府自然不能容許價格任意飆漲,因而政府必須取代市場,介入獨占事業的經營,制訂模擬競爭效果的績效指標,並嚴格管控其成本支出的合宜性。

過去幾年,台電都因凍漲而未達成合理利潤的盈餘目標,但隨著政府宣示回歸市場機制,政府積極控管台電經營績效顯得格外重要。目前台電確有引進如成本中心等機制,但相較民營企業仍有不足。特別是台電的獨占性,僅自我比較每年效益改善的意義甚小,而須以國際間經營績效顯著的電力事業(特別是已民營化者)為標竿,才能看出台電的不足。此外,現行的「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仍是以考評行政機關的方式考核,且因配合「執行重大政策」造成的盈餘減少等事項可以排除,顯然不敷使用。因此,加速導入有效機制,改善台電及中油的經營體制、降低成本,實是當務之急。

另待檢討的是,台電、中油現今虧損連連,與配合執行政策、影響資源配置有關。因此,只要政府繼續下指導棋,就很難釐清經營績效的責任歸屬,加上供電、煉油具高度專業性,各國國情結構也有差異,政府很難訂立客觀的模擬競爭環境。正因為如此,先進國家近30年來已透過自由化及民營化,直接以市場競爭提供客觀的誘因及方向,而台灣也在20年前就開始研究及討論電力自由化與民營化等議題,卻是不了了之。如今,油電價格漲勢洶洶,再次凸顯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的種種困境,期望亦能同時喚起政府對自由化未竟之役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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