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全力爭取連署 將在立院提案
財政部昨晚才端出證所稅及期所稅方案,短短不到24小時,立委曾巨威不但對此版本提出質疑,更大動作端出自擬的「證所稅改革版本」,不論法人或個人全都回歸到原本的所得稅制,並以「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來界定應否繳納證所稅標準,課稅對象鎖定「富人」和「經常性投資股票為業者」。曾巨威說,「這個版本打擊面更集中,會將它轉化成法律修正案,全力爭取連署,希望它能在立法院勝出。」
曾巨威所提出的證所稅改革版本中,在法人部分,擬將有價證券部分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中計算申報,上市櫃或未上市櫃,稅率一律17%,而且盈虧互抵,長期持有2年以上可享減半課徵優惠。此外,他也提出配套措施,包括廢期貨交易稅,改課期貨交易所得稅,以及嚴格查緝假外資和假人頭戶,並加重刑責。
至於個人部分,曾巨威建議採取累進稅率5%至40%,盈虧互抵,而且長期持有2年以上可享減半課徵,但適用對象則擬以「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來界定應否繳納證所稅的標準,包括有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大於300萬者,以及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小於50 萬元,且當年度證券交易額達5000萬元者。
也鎖定頻繁進出股市的菜籃族
曾巨威指出,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大於300萬者,課稅級距在20%,主要是鎖定富人族群,而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小於50萬元,而且當年度證券交易額達5000萬元者,主要是鎖定經常性投資股票為業的投資人,此做法才可真正達到「抓大放小」。
曾`巨威表示,財政部應該勇敢回到正常的所得稅制中課徵,才可以減緩對市場和散戶的衝擊,而且只有回歸到原本的所得稅制,其合併課稅和累進稅率特色,才可以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也才可以發揮所得重分配的功效,因此他希望自己的版本能在立法院勝出,將在今日公布後,積極爭取其他立委們的支持,可望能連署通過此版本。
至於曾巨威所提出的版本中,為何也未處理證交稅?曾巨威表示,因為財政部版本並未處理證交稅,顯見社會意見相當分歧,但在證交稅不動之下,證所稅仍有可行之辦法,加上證交稅若要動,證所稅考慮的問題將會更繁複,所以他才暫時未提出含有證交稅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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