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瓊:福島事故後,台電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嚴密注意事故發展,也啟動各電廠重要核安檢討機制,進行核能安全防護總體檢,延聘國內專家學者成立核能電廠耐震、防海嘯、用過燃料池冷卻功能等評估小組,並進行廠區防災演練等。核能安全總體檢的目標就是提高電廠安全餘裕,建構機組斷然處置措施,強化安全縱深,確保核能安全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
另外台電公司也根據歐盟規範,對各電廠進行壓力測試﹙stress test﹚,項目包括地震、水災﹙含海嘯、颱風﹚、極端天然災害情況,造成喪失電源與最終熱沉的可能性,以及擬定各種惡劣情況下嚴重核子事故管理措施。這項測試今年二月底完成,初步顯示各電廠現有設計安全度,遠超過設計基準;而且各項強化安全措施,的確有效提升了電廠安全餘裕。我們考慮台灣北部人口密度很高,不可能承受核子事故的損失,大規模疏散也困難重重,所以制定了「機組斷然處置程序」,盡一切手段阻斷事件惡化為核子事故的發展。
一年來,我們完成了百分之八十五的強化因應項目,包括提升耐震、防海嘯及水災能力,購置救援電源、水源及氣源等設備,以多重、多樣及獨立性防禦策略,提升核電廠防災、減災及救災的能力。
台灣能源缺乏,國際任何風吹草動都深受影響,現在伊朗情勢緊張,我們馬上被通知要有天然氣斷缺的準備;目前台灣百分之二十五電力來自天然氣,如果廢除核能,未來依賴程度將大幅升高。另一方面,再生能源供應仍不穩定,以風力發電來說,夏季用電高峰卻偏偏無風,颱風一來又經常吹斷葉片;只要連續下雨一週,太陽能電力就有問題。倘若遽然停掉核電,對台灣的能源安全與經濟活動會產生不可預測的系統性風險。
周源卿:日本福島事故後,原能會即要求台電檢討異常天災因應之道,包括抗地震、防山洪、耐海嘯能力,並將具體執行內容,彙整為「我國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案」,也要台電儘速執行相關技術議題。
現有核能電廠全面安全體檢項目包括:地震、海嘯危害的防範、廠區基礎設施檢討、氫氣偵測及防爆、用過燃料池冷卻、長期喪失廠區交流電源、嚴重事故處理及安全文化等。在耐震方面,原能會陸續要求台電執行核電廠附近海域、陸域地質補充調查,地質穩定性及地震危害度分析,以及三座核電廠耐震餘裕檢討評估。
原能會審查台電提報的核電廠安全防護資料,發現核一廠區高程不符﹙註:這是因為核一建廠時水準原點與後來台灣水準原點不同所致﹚,核二廠緊急海水泵室防海嘯能力不足﹙註:台電已改善水密設計﹚,台電已在要求限期內完成,另外也請台電提前進行各廠十年整體安全評估,並研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法規。
福島事故屬複合式災害,核災應納入「災害防救法」範圍。最近內政部已規劃將核災納入,才能有效運用國家救災資源。日本福島距離台灣一千公里,但是大陸的核電廠距離台灣最近僅一百三十公里,因此政府於去年十月二十日與中國大陸簽訂「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增進雙方因應境外嚴重核子事故能力,政府一定會為台灣的核能安全進行最嚴格的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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